第1114章 李志刚的小聪明(5/5)
王谦走过来,蹲在大公猪旁边,仔细看了看。
子弹从左侧前腿后面打进去,弹孔很小,只有小拇指粗细,一滴血都没流出来,血全淤在胸腔里了。
这是最好的效果,子弹速度够快,杀伤力够大,直接穿进心脏,没有多余的伤害,肉也不会被血污染。
他用手摸了摸猪肚子,肚子鼓鼓的,但不是怀了崽,是吃多了橡子。
春天的野猪最爱吃橡子,去年的橡子落在地上,被雪盖了一冬天,春天雪化了,橡子露出来,野猪就跑去拱着吃。
“黑皮,你回去找几个人来,把这猪抬回去。”王谦说。
黑皮答应了一声,转身往回跑。
王谦站起来,在周围转了转,确认没有其他的野猪留下。
那群野猪跑得很远,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了。
他放心了,走回大公猪旁边,蹲下来,掏出猎刀,准备开膛。
开膛是个技术活。
不能割破肠子肚子,否则粪便会污染肉,肉就没法吃了。
王谦把猎刀在猪腿上蹭了蹭,把刀刃上的油脂蹭掉,然后从猪的肛门开始,一刀一刀地往上割。
他的刀法很稳,刀尖只刺破猪皮和腹肌,不往里深,刚好能打开腹腔。
从肛门割到胸口,划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猪皮翻开,露出下面白花花的脂肪和粉红色的肌肉。
他用刀尖小心翼翼地把腹肌划开,腹腔打开了,一股热气冒出来,混着血腥味,呛得人想吐。
刘建国在旁边看着,脸都白了,捂着嘴,差点吐出来。
李志刚倒是不怕,凑过来看王谦开膛,眼睛瞪得溜圆,看得入了迷。
王谦把手伸进腹腔,把肠子肚子一点一点地掏出来。
肠子又粗又长,盘在腹腔里,像一条条蛇。
他把肠子拉出来,放在一边,又把心肝肺掏出来,也放在一边。
猪心足有拳头大,还在微微跳动,说明刚死不久。
“这东西你们谁要?”王谦指着猪心猪肝,“拿回去炒着吃,香。”
“我要!”黑皮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抢着说,“猪肝炒韭菜,好吃得很!”
王谦把猪心猪肝用树叶包好,递给黑皮。
黑皮接过去,塞进背包里,乐得嘴都合不拢。
大壮和二柱找了两根粗木棍,从猪腿之间穿过去,四个人抬着木棍,把猪抬回了营地。
野猪肉很沉,四百斤的大猪,四个人抬着走山路,累得满头大汗。
抬了一里多地,歇了三回才到营地。
到了营地,大家把猪放在石缝门口的石板上,开始分解。
王谦亲自操刀。
他把猪分成几大块:前腿、后腿、肋条、脊骨、猪头。
前腿是最好吃的部分,肉嫩,肥瘦相间,适合炖着吃。
后腿肉粗一些,但瘦肉多,适合熏成肉干。
肋条肥肉多,适合炼油和烤着吃。
脊骨肉少,但骨头里有骨髓,熬汤最补。
猪头肉最香,猪耳朵、猪舌头、猪头肉,都是好东西。
王谦的刀法很利索,一刀下去,骨头和肉分得清清楚楚,不拖泥带水。
刘建国在旁边看得入了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王谦的手,看着那把猎刀在猪肉上游走,像是在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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