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提级审理(3/6)
那跟让凶手给自己验尸有什么区别?”
会议室的空气凝滞了。
有人端起茶杯又放下,有人低头翻材料不说话。
秦知语没给任何人打圆场的机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她的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砸在实处。
“本案涉及死刑错判、主犯逍遥、办案人员涉嫌故意杀人及滥用职权。
依法,必须提级审理,异地管辖。
放任杀人犯当副局长,才是对国家司法最大的抹黑!”
最后一句话她的音量提上去了。
不是吼,是那种从胸腔里顶出来的、克制到了极点的愤怒。
副检察长的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没再说话。
检察长坐在长桌最顶端,从头到尾没开过口。
这时候他合上了面前的案情摘要,抬起头。
“表决。”
全票通过。
秦知语走出会议室的时候,脚步比进去的时候快了两拍。
她掏出工作手机,拨了一个内线号码。
“审查处,立刻准备提级审理申请书,抬头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我发你,一个字都不能错。
两小时内送到我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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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时间晚上八点四十一分。
最高法院立案庭值班法官的办公桌上,传真机吐出了一份盖着最高检公章的提级审理申请。
法官看完第一页就站了起来。
四十分钟后,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完成紧急合议。
红色指令下发。
最高法以机要内网专线,将提审文件同步传送至冀州省高院和冀州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以“特字”开头,盖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大红国徽章。
这种编号的文件,整个夏国司法系统一年也未必能见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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