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我们英国又赢了!(3/4)
但您的「交代,难道就是谋杀一个无辜少年?
是的,绝境!
但身处绝境,是否赋予人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尤其是通过一种看似合理的程序?
法律之所以为法律,恰恰在於它们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仍然试图为我们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否则,我们与野兽何异?」
巴纳比船长发出一声嗤笑:」说得轻巧!
如果你当时在救生艇上,死亡每分每秒都在逼近,你能保证自己绝不越过那条线?
漂亮话谁都会说,但地狱般的处境不是靠空谈就能想像的!」
「我无法保证。
正因为我无法保证,我才认为法律必须惩罚他们!
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告诉人们一即使在那样的地狱里,这样做仍然是错的,是要付出代价的!
哪怕是经过投票!
他们已经从死者身上得到了活下去的机会,那麽有什麽理由逃避应付的代价的?」
「代价?
他们付出的代价还不够惨痛吗?
失去同伴,依靠同类的血肉苟活。
这种记忆会折磨他们一辈子。
这本身就是最残酷的惩罚。」
「那任何一个杀人犯都可以说自己杀完人後心理受到巨大折磨,不需要再接受审判。
被吃掉的理察·帕克,是最年轻、最弱小的。
我们难道要默认弱者天生就该被牺牲?」
咖啡馆里喧嚣不止,谁也说服不了谁。
类似的场景在伦敦各个阶层上演。
在东区的酒馆,人们更多是朴素的愤怒和恐惧。
「投票吃人?
那帮老爷们在水上就这麽干?
要是他们在陆地上也饿急了,是不是就该投票吃我们了?」「邦德先生这是通过写警告我们啊!
上帝保佑邦德先生!」
「邦德先生一定是倾听到了上帝的声音!」
在肯辛顿和梅费尔的贵族沙龙里,绅士们同样争论着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措辞尖锐。
议会里更是炸开了锅,报纸报导之後的第一个质询日,自由党议员就慷慨陈词:
「政府难道还要向野蛮的航海传统低头?
若不严惩食人者,英国如何做文明的表率?」
「帝国难道要做野蛮人的帮凶吗?
那和美国人有什麽区别?」
「你想我们被整个欧洲嘲笑为伪君子吗?
嘴上讲着法治文明,实际上默许吃人。」
历经整整一周的纷扰,大法官塞尔伯恩伯爵朗德尔·帕尔默最终一锤定音:
「等「蒙堤祖麻号」抵达法尔茅斯,即刻以谋杀罪逮捕「木樨草号」船长杜德利、大副史蒂芬斯、水手布鲁克斯,并由刑事法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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