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小说网>都市小说>都重生了谁还复读?去当兵吧> 第488章 吹毛饮血,冷吃兔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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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吹毛饮血,冷吃兔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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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幕,马清安,潘远,何镇涛全部转头看向高峰。

像是在问,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兵?

嘴上说不敢,抡的时候一点儿没手软。

有了丁腾飞带头,那些不敢直接用刀抹脖子的,也都纷纷效仿起来。

先把兔子摔死或者摔晕过去,再动手时就不会有那么强的罪恶感了。

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康常义前脚刚给兔子摔晕,后脚给兔子抹脖子放血时。

因为始终害怕不敢真正下手,刀子来来回回的切割拉拽,给兔子硬生生疼醒了。

眼看要被挣脱开,康常义哇哇叫喊着,给兔子提起来又是一顿摔,跟摔炮仗一样,弄得陆阳实在没眼看。

还有个家伙,在摔兔子的过程中脱手了,落在地上的野兔一个翻身撒丫子就跑。

似乎是因为受到剧烈惊吓,野兔奔跑速度极快,那个兵连滚带爬的在后头根本追不上。

最后,只能是灰头土脸,气喘吁吁的无功而返。

“教官,兔子跑了,咋办?”

“凉拌,你出局了。”

至此,十个人里只剩下九个。

都在争分夺秒的给兔子开肠破肚,剥皮抽筋。

除陈盼盼以外,几乎都是第一次亲手宰杀小动物。

黏腻的手感,腥臭的脏器味道,还有被鲜血染红的双手,不断刺激着感官,迫使心跳加速。

尤其是,在此过程中能够清晰感受到兔子体内的温度,亲眼看到兔子跳动的心脏,更让人生理不适应。

操场外,挤满了前来围观的兵,有的提着桶,有的拿着抹布和扫帚;看着康常义,丁腾飞等人笨拙的动作,谁也没有说话。

如果换了他们上,真不一定能够比那九个人做得更好。

甚至有人觉得,自己可能会因为心软,而主动选择放弃。

喜欢吃兔子,和现杀活兔,扒皮掏内脏是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概念。

马清安和高峰二人一个双手插兜,一个双手环抱胸前,有感而发的讨论。

“抓兔子不是目的,杀兔子也不是目的,锻炼胆量才是最终目的。”

“不见血的兵,永远和新兵蛋子没两样。”

“这是成长的必经路,未来哪天真上了战场,不至于会被鲜血和尸体吓得腿软脚软走不动道。”

“不过,陈盼盼那小子倒是挺让我刮目相看的;来到海军以后,属他变化最大,执行力也很强,跟过去完全判若两人。”

“找对了路,找对了方法,功到自然成;挺好的这样,都在进步都在成长,未来咱们才能在这站的更稳,站得更高,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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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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