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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大宇岛中(4/5)

曹云告知井下妻子,井下面临三种情况。

并不具体说明和解释井下偏向哪种情况。

这是律师中一个‘潜水规则’(娱乐圈的规则关我屁事,为什么我就不能用这个词?)。

就算看起来是必胜的案子,也绝对不能向雇主打包票。

任何向雇主打包票必赢的律师,都是山寨律师。

如同江湖游医宣传:药到病除,几天之内肯定痊愈。

井下妻子提出了聘请曹云为井下律师的想法,对,是想法。

她在犹豫,她没有主见。

儿女们的意思是,要为井下请好律师。

井下妻子不知道曹云是不是好律师,只是因为曹云是岛上目前唯一的律师。

井下的儿女显然没听说过曹云,他们表示不要在岛上请律师,那种律师水平肯定有限。

他们会从东唐找好律师。

面对井下妻子的询问,曹云开出了三百万的价格。

假设井下无责,他要三百万。

假设井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他拿一百万。

假设井下被定为故意杀人罪,他分文不拿。

曹云觉得自己报价很公道。

井下家不缺三百万。

如果普通家庭,曹云是不建议找自己的,同时也会推荐物美价廉的律师。

曹云承认自己很自私,他希望钱多活少,标准不能破,破了自己定的规则,那自己就没有规则。

就井下案来看,过失致人死亡罪曹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这罪名是三年到七年,情节较轻的话是三年以下。

以客观情况来看,井下即使被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也肯定会从轻处罚,因为那是他的家。

再考虑到井下年纪情况,最终缓刑的可能极大。

民诉来说,责任三七或者四六,按照赔偿标准,也就十来万。

相对来说要无责就非常困难,毕竟有客观的证据在。

在井下被砸玻璃后第二天,井下购买电猫。

严格来说这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井下妻子对钱敏感,更对罪名敏感。

她敏锐感觉到曹云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础去争取无责,这点让她非常不满意。

借口要和孩子再商议,和曹云告辞离开了海边。

虽然两家都找了曹云,但是两家人都没有聘请曹云。

对此叶澜很惋惜:“他们不知道你是东唐最好的律师……干嘛这么看我?”

曹云看叶澜:“第一次有人这么夸我。

我都不好意思承认。”

“承认什么?”

“东唐最好的律师。”

叶澜道:“我觉得你是呀。”

一个美女如此肯定的要求你接受你是最好的,这种感觉实在太膨胀了。

不过可以结婚,但是不能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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