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李复的建议(2/3)
李复道:“我一直在注意这个案子,我很同意嫌疑人是无辜的说法。
最大一个疑点,死者为什么全身**又没有性行为?
嫌疑人说,去了出租屋,死者就脱衣服,想以房事修好关系。
但是嫌疑人婚礼即将举行于是拒绝。
从犯罪心理来说,更象是一次被拒绝后的绝望报复。”
倪秋道:“心理不是证据,这连我都懂。
肯定是他杀的,没有疑问。”
李复坚持道:“我认为我们可以去现场看看。”
“你说潜入?”杜青青问。
“恩。”李复点头。
于明同意李复的看法,虽然他也认为嫌疑人是罪犯。
但是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如果星星调查公司能拿下这一局。
公司就活了,自己也不用出去风吹日晒吸汽车尾气发传单。
于明问:“这个私自进入犯罪现场调查,万一被抓了,什么罪名?”自己不能坐牢的,拘留所还可以考虑。
杜青青想了两秒,回办公室开始翻找刑法,许久后道:“国务院第493号令,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构成犯罪。
好像,我们只调查,不犯罪。”
“我不去。”倪秋道:“你们没案底,我可不去冒险。
别怂恿我,否则是教唆罪。”
于明道:“恩,你看家。
记得别去财务部。”
“……”倪秋叹气:“好,我去。”
说干就干,四人上车,杜青青态度可以理解,这是个好机会。
倪秋是被自己用话语架去的。
李复为什么这么热心?
难道只是本身对案子的兴趣?
恐怕不是。
不行,这人有点琢磨不透。
于明道:“李复,倪秋,你们怎么不搬家?”
倪秋道:“我有女朋友,住宿舍不太方便。”
“李复你呢?”
“我……有点私人原因。”李复不擅长撒谎。
杜青青道:“还空着一个大房间,你们自己考虑。”
于明道:“李复,能不能把护照给我看看,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美国护照是什么样子。”
“没带在身上。”李复抱歉回答。
“哦,那就算了。”
……
案发现场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
房东住在一楼,死者住在二楼。
房东作为目击证人,证实了当时只有嫌疑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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